外资企业在深圳进行驻代表机构申请须知
2019-06-25 19:09:30 来源:web
深圳工商注册4月29日讯,关于外资企业在深圳进行驻代表机构申请,小编提醒您需要准备好材料和熟悉流程。1.外国企业有权签字人(见说明1)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5.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6.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7.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9.经公证认证的同外国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
深圳工商注册4月29日讯:关于外资企业在深圳进行驻代表机构申请,小编提醒您需要准备好材料和熟悉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需要行政机关审批的,须得到批准机关的批准。
二、申请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见说明1)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 );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经审批的提交);
5.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
6.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7.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8.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9.经公证认证的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
10.机构驻在场所使用证明。
三、申请程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核准登记;
(四)颁发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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